王清峰 [踐踏人權]的部長

郭健二 在 08:49下午 十二月 03, 2008 發表 , 文章分類:政治評述

王清峰 [踐踏人權]的部長

分類: 政治論談
2008/12/03 11:26

[沒營養兼沒衛生]的對話,20年來一直陰魂不散,

在腐朽的立法院繚繞。


邱義仁留了30多年的長髮,硬生生的被國民黨〔同意〕剪掉。


王清峰,你這頭近60年的蒼蒼白髮,可以染成烏黑,

邱義仁,他那頭留了近40年的長髮為何要[同意]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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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峰----[踐踏人權]的部長

 

12/3/2008 郭健二

廿年前1988/3/23日,我在(自立晚報)寫了一篇文章,

題目為-----[立法院中永恆的對白]

寫費希平立委質詢行政院長俞國華,雙方毫無交集的對話。

費希平立委質詢--- [國民黨不要一黨專政,司法、行政應該要獨立,軍隊應該要國家化。]

俞國華院長答詢---[司法、行政獨立,軍隊國家化,憲法有明文規定,

                 絕非一黨一派或個人所能做為政爭的工具]

這種(實問虛答)的步數,就像台灣俗語:

【你問天,伊講地,你問(hau sha),伊講(飯咧)】。 (「湯匙」「飯匙」)

事實上當年部隊的軍官,學校的主任、校長,司法檢調的法官、調查員、警員毫無例外全是國民黨員,俞國華明知所屬的國民黨是一黨獨裁專政,但他對於費希平的質問就是虛與委蛇,硬是給每一個在野黨立委虛應敷衍,讓這些委員個個徒呼奈何!

20年過去了,民進黨也執政8年了,但台灣的政壇仍然是在進行著[白頭宮女]式的沒營養兼沒衛生的政治對話。

我就舉用王清峰上任以來的言行,看看她是如何的虛偽硬ㄠ。

翁金珠在11/6日的圍城行動中手臂粉碎性骨折,王清峰11/26日前往探訪。

翁立委表示現在台灣的人權民主倒退,檢方辦案押人取供濫權羈押,連國際知名的民權團體「自由之家」也意識到台灣的人權民主在倒退。

翁金珠說,中信金控少主辜仲諒沒有聲押、沒有限制住居,和前總統陳水扁、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陳明文被羈押比較,顯示檢方辦案有兩套標準,辦綠不辦藍,程序諸多不當。

王清峰表示:[偵辦中的個案由檢察總長指揮監督,她不能把手伸進去]

王清峰說得真好聽,妳真的沒有把手伸進去嗎?

騙肖也!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八天就[高鐵快速起訴],阿扁律師鄭文龍(洩密)被傳訊,評論扁案:「希望自己是檢察官,那麼扁家所涉及的司法案件第二天就能偵結。」

針對這幾件個案,王清峰在立法院、在媒體前的發言,哪一次不是明目張膽的在干預個案!

另外8/23日王清峰部長上中天(奇美護士)的專訪,事後王清峰 [硬ㄠ] 說她不是{談論個案},現在我將她接受訪談的言論記錄「溫習」如下,看她是否在『談論個案』。

王清峰在節目中對(奇美小護士)這麼說:

 [事實上這筆錢(七億元)從新加坡進入瑞士帳戶,瑞士銀行就起疑了,也詢問了黃睿靚女士,還有陳致中先生,因為說法兜不攏,所以他們很快的就把錢凍結了]

請問(1) 王清峰沒有干預個案,怎麼知道:

              [ 陳致中和黃睿靚 兩人的帳目『兜不攏』] ?

         (2)在接受訪談的座位前,標題是【扁洗錢案】,

              這不是 [談論個案] 是甚麼?

王清峰上任至今半年,每次有人問起司法不公的案情,她總會像20年前俞國華的那張老又厚的臉皮一樣的答覆--------

[任何人不得干預個案,包括我也一樣][不能把手伸進去]

每次我聽她這麼說,都會覺得:

王清峰真是一個貨真價實[言行不一,愛說謊話]的部長。

12/1蔡煌瑯質詢王清峰 [邱義仁的長髮被剪成平頭,是存心羞辱他]

王清峰回答: [我不接受你的羞辱][剪頭髮是經過邱義仁的同意]

奇怪,我聽不出來蔡煌瑯委員的話是在羞辱王清峰,我認為王清峰應該明確解釋:

[不干預個案,為什麼王清峰知道邱義仁(同意)剪長髮?]------

【沒有「要求」,哪來的「同意」?】。

邱義仁那頭長髮可是留了30多年了,他目前在法律上仍是無罪之身,憑甚麼可以剪他的頭髮?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虎落平陽被()],人在牢獄中,還有同意不同意的堅持嗎?

王清峰部長,我看你在媒光燈前總有一頭烏黑的頭髮,染髮了嗎?,請露出(頭髮本色)讓我們欣賞你那頭 [白髮無情侵老境]的真面目,不知你同意不同意?

王清峰,當妳那一甲子的蒼蒼白髮暴露在世人眼光之前,或許你就能體驗到[邱義仁長髮被剪掉]的淒楚心境。

王清峰當官前有[人權律師]之稱,做官之後成了[踐踏人權]的部長,和那個愛做官不惜扭曲自己人格的賴幸媛,兩人是一對畸形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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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

(一) 請教翁金珠立委

那天我在電視機前看到翁金珠與王清峰兩人賓主相見甚歡,我頗不以為然因為妳是立委,王清峰才會撥工去關心妳,不知翁立委是否也有替那許多參加圍城活動而受傷的民眾向王部長提起

追究施暴警察違法的責任】這件事?

翁立委應該不假辭色的在媒體前嚴正的向王清峰部長抗議,縱使明知王清峰會硬ㄠ,至少也要學學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的名言:

「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我要說:

【抗議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要讓王清峰在鏡頭前難堪。】

立委民代就是要(為民喉舌),何況王清峰根本就是讓翁立委手臂骨折和傷害許多抗議民眾的[暴力政府]的幫兇,翁立委少相信甚麼(來者是客)的老套了。

遺憾的,我只見到翁金珠與王清峰兩人相見歡的鏡頭。

()請教高雄陳菊市長:

11/17日高雄有三名女學生搭乘接駁車要到漢神飯店向馬英九抗議,結果有便衣人員在車內向她們恐嚇說:[要讓妳們在學校不能畢業],市政府表示(五天之內查出事實),至今已過了15天,我一直未見媒體關於此事的後續報導,對那幾個『便衣兼教授』的警察,不知陳菊市長調查了沒有?

我一直不知道高雄市的便衣警察,也能評審大學生的學分與操行。

我中小學是在高雄就讀,印象中當年戒嚴時代的警察,好像沒有這麼「文武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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